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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被执行企业更好履行义务 河南�家企业办理“单次解禁”

来源:阔论高谈网-工人日报
2026-04-24 01:42:30

  郑�񀙙日电 (记者 刘鹏)记񐀻日在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促进被执行企业提升盈利能力、更好履行义务,今年以来,河南全省法院已�家被执行企业办理了“单次解禁”。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刘鹏 摄

  “信用体系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建立审慎包容的执行机制,是推进善意文明执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辉当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河南全省法院持续增强信用惩戒精准度,采取宽严相济的信用惩戒措施。对恶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这些严重失信行为“重拳”惩治,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于轻微失信行为和确因经营失败等原因暂时“失能”的诚实债务人,给予一定宽容处理,法院主动征求申请人意见,取得其同意后可不再纳失,鼓励其重新振作、主动履行。

  据通报,今年以来,河南全省法院对企业纳入失信名单数量同比下降�.5%。比如,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某车业公司虽然暂时无力还债,但�项专利,有望通过专利质押融资,便积极做通申请执行人工作,给予该企𰴅个月的纳失宽限期。最终该公司融资成功,履行完毕�万元债务。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某房地产公司时,为避免该房地产公司经营彻底停滞、引发连锁反应,便给该公司纳失预警提示。随后法院积极搭建沟通平台,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目前,该房地产公司已恢复正常经营,并按约履行分期付款义务。

  王辉介绍,对于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企业,法律规定要对企业的负责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不能乘坐飞机、高铁。针对被执行企业确有外出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的需要,河南全省法院大力落实限制高消费单次解禁制度,对于企业因正常经营、重大投资,企业负责人因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紧急情况需要赴外地的,经执行法院核实后,可以临时解除限制出行措施,解决他们的合理需求,以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比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办理的某科技公司与某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了解到被执行公司有履行意愿,但公司负责人急需到外地签订合同,法院便及时核实情况并为该企业依法办理了“单次解禁”。被执行公司与其他公司顺利对接合作后,很快履行了还款义务。

  通报称,今年以来,河南全省法院已�家被执行企业办理了“单次解禁”,促进被执行企业提升盈利能力、更好履行义务。(完)

【编辑:黄钰涵】

责任编辑:阔论高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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